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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明溪县扎实推进乡村治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020-11-06 17:00:33  来源:明溪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连珏  


01

持续巩固基层政权

明溪县推动农村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前期摸底调研,逐村形成工作台账;分析研判村主干“一肩挑”情况,提出全面落实“一肩挑”工作思路;推行村级后备力量聘任培养“三步走”机制,通过“选人、育人、留人”三项措施,储备301人,为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人才保证。

明溪县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行动。实施“消薄增收”计划,对17个村财自有收入1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和19个村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建立“领导挂钩、部门帮扶、干部服务”工作机制,安排15名县处级领导挂钩、37个部门帮扶、50名干部驻村,逐村确定增收发展项目。

明溪县开展党支部“提档升级”专项行动。重点针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以及全面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目前已检查6个乡镇14个村(居),形成问题清单,督促落实“四个一”挂钩帮扶要求,集中力量推进整顿转化。

明溪县推进落实村级组织内部工作制度、“四议两公开”等议事决策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启动“民主议事厅”建设,目前已有雪峰镇、沙溪乡、瀚仙镇、夏坊乡、盖洋镇完成“民主议事厅”挂牌。

 

02

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点行业整治

9月在“三资”监管方面,抽查了6个村次,发现线索4条,移交县委督查室和纪委党风廉政室。在生猪私屠滥宰方面对屠宰企业日常监督检查1次,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360公斤;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180头份;屠宰企业开展非洲猪瘟自检210头份。在非法电鱼、毒鱼、炸鱼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在明溪县河滨路流域段开展巡查工作,18日渔政大队联合水技站开展《渔业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

对农资监管线上巡查35次。九月上旬,对有售硝酸铵复混肥类物品的农资店安全监管工作、对农业农村部公布的1056个不合格农药样品是否县内的28家农资店销售,采取线上农资平台结合线下走访实地的排查工作。九月底,渔政大队联合水技站到盖洋腾信水产养殖、石龙生态农场,检查企业用药记录。

在平安农机创建方面,农机监理站向明溪县农机报废拆解点宣传讲解最新农机报废政策和注意事项。9月29日,执法大队联合县交警大队对多功能拖拉机道路行驶开展整治工作。

03

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整治

明溪县组织开展“全国第十八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主题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组织全县各单位志愿者在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劝导,维护交通秩序,营造良好文明社会秩序;在夏阳乡御帘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唱响文明健康的主旋律,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

04

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明溪县持续推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安排资金280万元,分步对15个老旧小区及2个开放式居民住宅区实施“智慧安防”提升改造。不断完善提升综治中心,疫情期间开展在职党员、干部到所居住村(居)报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同时,进一步探索县、乡(镇)、村、组四级联动,实施以房管人网格化管控措施,安排网格员分组分片定期走访摸清人口底数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收集系统,并有效整合各种治安防控力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探索“平安侨乡志愿者”服务模式,组建党员、网格员、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社区居民为主体的“平安侨乡志愿者”队伍,制订《平安侨乡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平安侨乡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规范》和《平安侨乡志愿者队伍“积分”管理办法》,首个雪峰镇城东社区“平安侨乡志愿者社区服务站”建立运行,平安明溪侨乡志愿者队伍建设年内将在全县推开。

05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争当“法律宣传员”,提升居民法律素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围绕综治宣传月及其他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活动,向大家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全县“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共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余场次,共发放法治宣传材料1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数万余人次。

争当“人民调解员”,维护村居和谐稳定。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引导当地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并通过合理渠道表达诉求,避免无理访、闹访、越级上访等不良现象发生。截至目前,共调解矛盾纠纷98起。

争当“政策讲解员”,推进基层民主自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政策解读,加强群众对各种政策的了解,并且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带头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全面做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我县积极开展省级民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严格按照复核标准对县内7个省级民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经复核,7个省级民主示范村(社区)均符合标准,故一致建议县内7个村(社区)保留“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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