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步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按照全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实际,经县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21日起,稳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 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出租房屋防控管理,对县外前来务工或租住的人员,从湖北地区、其他省外高风险区及省内重点乡镇(街道)来明的(含与上述地区人员密切接触的),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其他地区来明的,经监督性医学观察后,无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的可上岗或租住。相关用人单位、用工企业和出租屋房东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3. 辖区内革命纪念园、御帘、肖家山等景区、景点,以及城市绿道、河滨路等群众公共休闲场所实行全面开放。各经营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服务劝导队,在景区、景点及公共休闲场所进行劝导,广大市民要自觉佩戴口罩,不要集聚,减少在封闭空间停留。 4. 稳步全面恢复生活消费秩序,辖区内各类餐饮店(含酒店餐饮)除大宗宴席、流动酒席外,可正常经营;茶叶店、临时小市场点恢复经营,所有经营者和消费者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消杀、佩戴口罩、个人防护等健康防护措施。其他娱乐消费,如足浴(含推拿按摩)、KTV(含夜总会)、电影院、酒吧、网吧、游戏厅、游乐场、棋牌室(含麻将馆)、健身馆(含养生、护理店等)、室内体育馆、各类线下培训机构等仍暂缓开业,具体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5.取消明溪、明溪南高速互通口查验站(点)。 特此通告。 明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