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同意,从2019年4月22日开始,县委派出巡察一组至三组第一批分别对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派出巡察四组对县物资总公司、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枫溪乡开展巡察“回头看”,每个单位巡察时间为20天左右。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明溪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2866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