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为有效遏制电动车火灾易发、频发的形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明溪县消防大队结合工作实际,不等不靠、主动联合县住建局、乡镇、物业负责人等对县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进行选址、调研、指导,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站建设工作。 截止目前,已指导有物业企业入驻的状元楼商住小区建好投币式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一座,在暂无物业管理的明珠御苑、嘉豪花园、箭岗小区、畔溪花园、紫云佳苑、宏冠大厦、政府大院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率先完成全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备可定时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每次操作可连续为电动自行车充电4小时,最大充电功率达500w,同一时间可供10辆电动自行车充电,采用刷卡或微信(支付宝)支付方式进行付费充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