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同意,从10月中旬开始,县委巡察组对县教育系统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至11月中旬。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明溪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2866928。
中共明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