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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看看明溪县检察院怎么做
2018-09-03 10:21:59  来源:明溪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叶斌  

今年以来,明溪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促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溪县检察院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才玉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两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官办案组,每个办案组由两名员额检察官、两名检察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做到“打准打实”、不枉不纵。

县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传达省、市、县和上级院扫黑除恶会议精神,组织参加扫黑除恶电视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是健全机制,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县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与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沟通、案件移送工作机制,统一执法尺度,会签了《关于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实施细则》及《关于规范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实施办法》两个文件,及时解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的提前介入、协调沟通问题,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扩大宣传,凝聚合力。通过实地宣传,张贴“扫黑除恶”通告,设立宣传展板,开展送法进乡镇、进社区等活动,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力度,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牢牢把握住扫黑除恶主动权。

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发布普法微信,对换届选举中易出现的涉黑、涉恶行为进行宣传。同时,为方便群众举报,设置扫黑除恶专用举报箱

明溪县检察院全院干警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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