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当天,明溪县7个派出所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为5名港澳台同胞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业务。 明溪县是海西内陆新侨乡,目前有一万多人在国外、境外发展或定居,其中,有不少人选择在港澳台定居。他们家在明溪,有的常年在国内居住,国家出台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办法给他们在国内出行和发展提供了许多便利。 9月1日下午,记者在县城关派出所户籍办理大厅看到,办理窗口前秩序井然,已经有港澳台同胞在办理相关业务。在我县首个成功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是一名叫候晓萱的5岁台胞小女孩。 城关派出所户籍民警 范笑笑:“今天我县开始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截至目前,我们已经为5名港澳台同胞受理了居住证申领业务。居住证能为港澳台同胞办理网上购票、银行办卡、外出住宿、机动车登记办证带来很大便利。” 县公安局提醒在明溪的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办需提供本人有效证明材料,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本人人像和指纹信息,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凭《港澳台居民居住领取凭证》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 台湾同胞 陈秀玉:“我觉得这项政策对我们台湾同胞是非常好的,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便利。最主要是我拿到这个居住证的话,就可以参与缴纳‘五险一金’,还可以考机动车驾照,这对我而言是最方便的。”(曾森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