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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把消防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明溪公安消防大队全面推进消防工作跨越发展
2018-08-16 11:54:19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明溪在线叶斌  

近日,明溪县委县政府授予明溪县公安消防大队“集体三等功”。这是该大队连续3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明溪县公安消防大队坚持党建引领,着力提升班子能力建设,持续深化“实战化”、“十八般武艺”岗位练兵等活动,全面提升部队作战能力。4年内,该大队3次荣获消防总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连续3年被明溪县委县政府荣授予“集体三等功”。还曾先后荣获总队“基层建设标兵大队”、“一对好主官”、省级“青年文明号”等10余项荣誉,20余人次受到上级表彰。

加强作风建设,依法从严治警

“我们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提出的‘四句话、十六字’的总要求为统领,全力提升部队作战能力,时刻把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打造一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消防铁军。”明溪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刘必凤坚定地说。

为强化部队作风建设,该大队坚持把学习作为提升部队能力建设的第一需要,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搭建党建网、“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党建微博“三微”学习平台,实现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联系服务群众的信息化、便捷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完善干部廉政档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去年,开展廉政教育12次,军政主官带头上廉政党课2次,组织观看《法治中国》《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扎实开展后勤财经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任务清单。开展社会单位“走访问廉”40多次,发放廉政调查表120份,回收率达100%。

树牢“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理念,着力抓好正规化、法治警营建设。通过开展“条令条例学习月”、“法治警营”、安全五无、纪律作风整训等专项活动,部队执行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推行警地共教机制,聘请县一中7名教师作为官兵文化、科技辅导员,开设“道德讲堂”,组织拍摄形象宣传片,大力开展“一队一精品”文化活动,组建“红门锣鼓队”、吉他乐队,警营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显著增强,被支队列为法治警营建设试点单位。

坚持科技强警 深化岗位练兵

坚持科技强警,推动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去年,投入信息化建设经费45万元,配全卫星电话、4G单兵图传、手持移动终端、移动无线MIFI、运动摄像机等信息通信设备26件,并选派2名官兵参加支队信息化培训。扎牢信息安全防控网,落实保密、网络安全责任制,推行“按类分柜、定人定责”管理制度,组织签订保密、网络安全责任书,开展网络安全维护,实现了网络信息安全“零事故、零违纪”。

立足实战需要,坚持“三项基础”建设。去年,深入开展“六熟悉”95次、实战演练95次,修订重点单位预案30份,新增市政消火栓29个。投入84万元专项资金,在全县社会福利机构和“九小”场所共安装简易喷淋头1061个,独立烟感448个,地震救援装备及防汛器材全面配备到位,并新增购置8吨水罐车一辆。

持续深化实战化、差异化练兵。深入开展冬训、夏季大练兵等活动。坚持党委每月议训一次,主官每周抓训带训一次。去年,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76课时、体能训练192课时、业务技能训练144课时。强化以考促训,推行“月考核与周抽考、全员统考与岗位分考、理论与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并将考核成绩与官兵的绩效和评优评先相挂钩。在冬训考核中名列全市第二名。

深入开展作战训练安全专题教育整顿活动,狠抓业务理论、战术要点、紧急避险等训练,提高官兵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实现了执勤训练“零伤亡”目标。同时,全面落实安保工作,确保厦门“金砖会晤”、“十九大”安保期间“火情、队情”双稳定。

构建多元战斗体系,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日常灭火救援的统一调度。推动组建微型站41个、乡镇专职队3个、乡镇志愿队4个、村级志愿队29个,并配齐配全器材装备。深入各微型消防站开展建设指导82次,集中培训5次,开展业务培训123次,完成微型消防站测试调动145次,测试完成率达100%,测试符合率达87.8%。开展联合训练24次、联合演练24次,连续3年举办消防队伍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有效地提升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强化宣传教育,从严落实督查

以消防宣传“七进”为重点,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去年,共发送消防提示短信50000余条、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组织消防安全演练190余次。此外,创建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组织消防站开放和体验活动20余次;与明溪电视台、明溪微生活等媒体建立宣传机制,开设消防宣传专栏,适时滚动播放消防新闻、安全提示,让消防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进一步筑牢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防火墙。

深化“网格化”、“户籍化”管理。网格管理责任到人,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全部实现达标,全县33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每月评估备案,深入推进“参谋挂点派出所”工作制,全面推进“消防进社区”工作,建立示范社区2个,居民小区消防管理日趋规范。稳步推进消防“三制”建设,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区域联防机制建设,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建立火灾隐患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制度。

从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查。坚持“每周一行动”,“每月一攻坚”。定期组织开展电气线路检测、夏季消防检查、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专项活动。2017年,全县共检查单位1511家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977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969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41份,责令“三停”8家,临时查封9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1份。通过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县消防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实现连续13年无较大以上火灾发生。(江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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