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疫苗流通、使用监管,确保疫苗流通、使用等环节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8月1日起,明溪县卫计局组织局疾控监督股、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赴全县9个疫苗接种单位开展疫苗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各接种单位疫苗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票、账、货、款是否相符,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进、供应、分发接收记录,是否对疫苗冷藏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过期疫苗是否按规范处置等问题进行严格核查。从检查情况看,各疫苗使用单位的疫苗购进渠道规范,台账完整,帐物相符,冷链完整,尚未发现存在长春长生生物公司生产的疫苗(批号:201605014-01)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公司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7050-2)问题疫苗的情况。检查后,检查人员要求各接种单位要以最负责的态度、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全力做好疫苗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疫苗安全有效。 下一阶段,检查组将对个体诊所和村级卫生所进行延伸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并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