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过《责任清单》,就等于立下‘军令状’,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我感觉担子更重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紧迫感在心头。”拿到《村(居)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夏坊乡夏坊村党支部书记柳志铮说到。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明溪县纪委于4月制定出台了《村(居)党支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村(居)党支部纪检委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三份《责任清单》,《清单》明确了支部班子、支部书记、支部其他委员、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5个责任主体,并对5个责任主体分别制定了10项清单内容。 据介绍,支部班子、支部书记、支部其他委员三个主体责任清单在教育管理、改进作风、精准扶贫、保障民生、移风易俗、换届选举、扫黑除恶等30项内容上加以明确,村(居)党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两个监督责任清单则在抓廉政建设、抓学习教育、抓扫黑除恶、抓入户访查、监督村级财产管理、监督工程项目建设等20项内容上加以明确,做到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这下好了,咱们村纪检委员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了。虽然有压力,但也更有动力了!”明溪县瀚仙镇石珩村纪检委员梁健威说。 “《责任清单》的出台,将进一步夯实村(居)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基础,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紧、压实、压到底,也使村级党组织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说到。 “下一步,县纪委将加大对5个责任主体落实《责任清单》的督查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推卸责任等行为和存在缺位、错位的将进行问责。”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