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全省推行的“路长制”管理制度,明溪县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明溪县“路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担任县级总路长、各乡镇主要领导担任乡级路长、村两委主要人员担任村级路长、落实乡村道专管员的四级管理体系,以实地查找问题为导向,以“巡查→整改→督查→通报管理”为具体流程,切实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环境“畅、安、洁、优”协调发展。 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建立明溪县路长办微信动态群等强化管理手段,在全县营造出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 明溪县认真落实推进“路长制”工作,创新管理方式和思维方式,构建创新和谐新明溪,道路养护成效不断提升。 下阶段,明溪县将扎实做好“四好农村路”及“路长制”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确保“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全面提升养护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