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明溪县召开失信公职人员履行法定义务工作推进会暨集体约谈会,县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长丁韵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公职人员被列为失信人员,既侵害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损害了公职人员形象,生活出行等各方面处处受限,评优评先、选拔使用也受到很大的影响。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诚信意识、遵纪守法意识的教育,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人人守信”的良好诚信氛围。 会议要求,失信公职人员要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主动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还款事项,争取取得谅解、达成和解。同时积极配合县法院,抓紧制定还款计划,积极主动履行债务,早日将还款义务履行完毕。对涉嫌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行为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组织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党政纪处分。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引导本单位相关人员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会上,县法院、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部门工作职能,对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文/曾德林 图/林铭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