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8点20分,明溪县委书记李腾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谭细华共同为明溪县监察委员会揭牌。这标志着明溪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关键步伐。 揭牌当天,李腾同志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上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自觉从政治上审视、大局上把握,把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县纪委、监委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解放思想、奋发有为,用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完成各项改革试点任务,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明溪”提供坚强保证。 此前,在12月30日上午闭幕的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谭细华当选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并在全体代表的见证下进行宪法宣誓。随后,经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任命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及委员,明溪县监察委员会顺利完成班子组建工作。 据悉,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明溪县蹄疾步稳地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县委强化“四个意识”,坚决担负起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对全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讨论研究,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县委书记李腾亲自挂帅、亲力亲为,指挥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精准施工,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格局。县纪委认真履行专责,细致谋划、协调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协作、相互支持,扎实开展人员转隶、机构设置、案件线索交接等工作,完成县监察局及县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资源整合,并将相关职能划转至县监察委员会。 新成立的明溪县监察委员会将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明溪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不折不扣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大部署落到实处。(曾庭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