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林业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关于落实“一重山”保护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结合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跟踪检查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审议意见送交县政府研究处理。为了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12月6日至7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锦波为组长的检查组,开展“一重山”保护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矿山、水库和城关、盖洋镇、夏坊、瀚仙、沙溪、胡坊等地乡村,实地察看沿路“一重山”森林资源保护情况。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等方式,跟踪检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一重山”保护工作审议意见情况;重点检查城区周边、乡镇及主要村庄周围、公路干线两侧、饮用水源保护地等“一重山”森林资源、植被保护情况;依法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情况,废旧矿山生态治理修复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及近年来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情况;检查重点区位“一重山”商品林赎买情况;检查县政府出台保护“一重山”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检查县政府出台鼓励择伐、发展林下经济的奖励性政策,推进林木由皆伐向择伐方式转变实施情况。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一重山”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一重山”保护工作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的一项重点工作,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部门贯彻落实到位、宣传措施有力、群众认识明显增强,消除过去“青山挂白”现象,森林蓄积量明显增加,有关部门尽职尽责,严格落实“一重山”保护政策,全社会保护明溪的青山绿水意识增强,群众参与积极性热情提高,进一步优化生态公益林,大力发展“一重山”林下经济,凸显美丽明溪、生态明溪优势,造福子孙后代意义重大。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保护“一重山”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水土流失治理、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及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针对“一重山”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曾德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