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省食安办综合协调处处长蒋爱民带领考评组到明溪,就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县政府副县长蔡丽青参加考评验收。 汇报会上,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明溪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的宣传片,随后,蔡丽青就明溪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做了专题汇报。 汇报会后,考评验收组一行先后到明溪县天龙茶业有限公司、天添餐具消毒中心、福万佳超市和县实验幼儿园食堂进行实地走访,并认真查看有关内页资料,详细了解明溪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的有关情况。 2016年以来,明溪县委、政府始终将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同时加大经费投入,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通过一系列举措,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公众参与”五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蒋爱民对明溪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予以肯定,认为明溪县已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的有关标准,准予通过考评验收。 蒋爱民希望明溪县要切实发挥示范县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构建完善全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能力,促进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与消费者参与的有机结合,从而进一步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图文/林铭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