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财政部对明溪省2017年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考核,明溪县综合考核结果为0.51(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评价指数),位列全省13个县(市、区)第1名。省财政将按照《福建省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办法》,根据该考核结果,核算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