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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先行先试 推进脱贫攻坚——明溪县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2017-11-17 09:46:43  来源:  责任编辑:明溪在线叶斌  

近年来,明溪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2016年被列入全省两个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整合试点县之一为契机,敢于先行先试,科学编制试点方案,形成“一套机制管理、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资金使用格局,有力有效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6年,整合试点工作绩效考评荣获优秀等次,全县实现脱贫2626人,占贫困总人口的52.3%,超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2017年,预计完成脱贫2394人,届时脱贫完成率将达100%。

一、一套机制管理规范运作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发改、财政等14个主要经济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扶贫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进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资金整合成效,形成了“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联动、责任清晰、科学规划、兼顾特色”的新机制。

二是规划实施机制。从贫困村实际和发展预期考虑,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制定下发《明溪县财政扶贫资金整合优化试点工作方案》,使“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实现项目整合,统筹谋划,集中财力办大事。在实施过程中,实行一月一推进、一月一通报制度,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抓好各类扶贫资金试点项目、归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验收等工作,促进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制定下发《明溪县财政扶贫资金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清理、修订和完善现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坚持查调结合、查调并重,以“账单式工作法”为抓手,对扶贫专项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定期组织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和正向激励,检查结果与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安排挂钩,加大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良好、扶贫成效明显、在项目核查中优秀的乡(镇)扶持力度。

二、一个“池子”蓄水统筹使用

一是明确整合范围。对中央、省委省政府有特定要求或已明确具体项目、重点任务资金不作整合,对保证农民权益,直补到人、直补到户专项资金不纳入整合范围。对中央财政安排各类扶贫资金以及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可促进农民增收专项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同时,将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纳入整合,不断做大“水池”容量,做到“应整尽整”。 2016年以来,明溪县共整合涉及中央专项5类、省级专项35类、县级专项2个(鲤城区对口帮扶资金),整合财政扶贫资金8773万元。其中,中央2895.48万元,省级3477.52亿元,县级2400万元。

二是做好资金梳理。本着“统筹整合、提高效益”的原则,对全县列入整合范围的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核准各类资金性质、用途及来源,厘清哪些是刚性的单列支出,哪些是关联度高可整合的资金。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或按照资金用途重新进行分类,对归并或重新分类的涉农资金,进一步明确支持对象、扶持环节、投入重点、补助标准等。

三是创新整合平台。在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的基础上,探索扩大资金整合范围,对投向相近的进行归整,建立三个资金整合平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整合平台整合高标准农田改造、新增粮食产能等项目资金;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整合平台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资金;特色产业项目整合平台整合农业支持耕地地力示范社、省市级家庭农场补助等资金。

三、一个“龙头”放水提升效益

一方面,把整合资金向稳定收益产业倾斜。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村财和贫困户增收。

一是支持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投资入股光伏扶贫项目,对两个贫困乡分别补助300万元,对48个重点贫困村每村补助50万元,对入股建设3千瓦以上的国定贫困户每户补助8000元,省定贫困户每户补助5000元,由县农业局牵头,实施集中统建,建设规模达10兆瓦,总投资达7350万元。目前,正在组织招标工作,已有1284名贫困户入户光伏,入股率达77%,预计贫困乡乡财年增收约42万元,贫困村村财年增收约7万元,贫困户年增收约3000余元。

二是支持贫困村购买山场、小水电等优质资产、入股优质企业,对48个重点贫困村每村补助20万元。通过以上两条措施确保贫困村村财年增收稳定在10万元以上,所得收益的60%用于支持贫困户生产生活,40%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贫困村帮扶贫困农户能力。

另一方面,把整合资金向改善生产生活倾斜。

为解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医疗叠加保险的基础上,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购买50元疾病保险,不断减少医疗费用支出。

为减轻贫困家庭经济压力,防止贫困代际传递,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大学给予补助,其中,中专生每年每学年补助2000元,大专生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本科生每人每学年补助5000元,目前已有70名学生获得补助。

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住房、饮水、交通等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实现贫困群众“挪穷窝、换穷貌”,2016年以来,共安排3143.5万元支持贫困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农村公路建设36.43公里,改造小农水利工程47处,基本建成集中安置区9个,集中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331户10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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