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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过久“不挪窝” 交警清拖“僵尸车”
2017-05-18 16:38:00 夏天 来源:  责任编辑:夏天  

 

 

 

近日,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我县多个小区有不少废旧车辆常年停放无人开走,极大占用公共场地,影响交通出行,造成了安全隐患。

根据群众举报的情况,5 10日上午,记者跟随县交警大队执法人员来到县医院小区和畔溪花园,对常年停放无人开走的“僵尸车”进行处理。

在县医院小区,记者看到,楼道前和停车场地都有不少废旧车辆的车头粘贴着限期消除车辆违停通知的公告。这些“僵尸车”有的虽然依然悬挂车牌,但车辆已经脱审好几年,轮胎也已风化损坏。

而在畔溪花园,一辆车牌号为闽GD6592的蓝色小轿车在这里已经停放了四五年。居民介绍,没人知道车主是谁,所以没办法移走。多位居民表示,这辆车长期霸占小区公共场地,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大家意见都很大。

这辆“僵尸车”车头粘贴的限期消除车辆违停通知公告显示,该车 59号已经过了公告期,车主依然没有出现。最终,交警按照规定叫来清障车,将这辆车拖走,消除了安全隐患。

 

   

 

县交警大队民警林志忠告诉记者,这次行动主要是想解决各个小区目前车辆不断增多而停车泊位没增多之间的供需矛盾,还小区一个安全有序的小区环境。

看着这些常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终于被拖走,大家纷纷拍手叫好。

 

 

 

县交警大队提醒,将私家车随意长期停放在公共场地,成为“僵尸车” ,不仅影响他人和车辆通行,而且车辆长期停放不使用,容易造成汽油泄露,加之汽车部件老化,遇高温天气还可能引发汽车自燃,隐患极大。下一步,县交警大队将密切与社区协作,及时清理“僵尸车”,消除安全隐患,共同维护我县交通环境,保障市民安全出行。(谢程平 肖燕平 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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