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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2016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最美人物”
2017-03-22 16:42:00 张雪英 来源:  责任编辑:张雪英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县直各单位:

为大力培树宣传先进典型,持续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省委、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 20166月开始,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全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经各党委和县直各单位推荐协审、县级主管部门推选和县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等环节,确定十个类别基层“最美人物”获得者 10人。现决定:

1.授予明溪县地方税务局科员王履端同志“最美职工”荣誉称号。

.授予明溪县柏亨农场郑德宝同志“最美农民”荣誉称号。

.授予明溪县第一中学高级教师张秀莲同志“最美教师”荣誉称号。

.授予明溪县医院外二科主任邓先根同志“最美医生”荣誉称号。

.授予明溪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科员李斌同志“最美警察”荣誉称号。

.授予明溪县夏坊乡李沂村党支部书记陈平生同志“最美村官”荣誉称号。

.授予明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管理员江六妹同志“最美环保人”荣誉称号。

8.授予明溪县民政局计财股长余兴贵同志“最美志愿者”荣誉称号。

9.授予明溪县雪峰镇紫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王招月同志“最美社区工作者”荣誉称号。

10.授予明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群文副研究员杨琳同志“最美文化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6年度基层“最美人物”获得者是我县各行各业干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爱党爱国的信念之美、恪尽职守的敬业之美、追求卓越的拼搏之美、奉献社会的心灵之美,集中展示了当代明溪儿女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崇高道德追求,是全县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基层“最美人物”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明溪”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共明溪县委宣传部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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