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16时28分,三明明溪县紫岭路 599号3楼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明溪消防大队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 12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 16时32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经侦查得知,起火点位于居民楼三楼,起火物不明,房间内弥漫着滚滚浓烟,房间防盗门被锁,人员被困情况尚不明确,联系不到房主。侦查后,火场指挥员果断下达作战命令,命令官兵迅速实施破拆,组织官兵铺设水带,做好进攻准备。消防官兵接到命令后立即对防盗门进行破拆,官兵从窗户利用开花水枪对室内进行喷洒。待房门被破拆完毕之后,消防官兵进入室内并无发现明火,经搜索后得知起火点为卧室内电视机,火已熄灭,但仍有大量浓烟充斥着整个房间。担负搜索任务的官兵进入各个房间进行搜索人员发现房间内并无被困人员。最后,消防官兵对起火物进行了冷却,防止发生复燃。在确定无险情后收整器材归队。目前电视机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李志极) |